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太子妃请自重,我是太监啊!

第233章 师傅最重要

  中层官员有中层官员的好处。

   高层官员想要实施政策,不一定需要这些中层官员来落实?

   何青伟一番思索后,吩咐到民间散播许凡假公济私、迫害读书人的谣言。

   三人成虎,纵然许凡之前名声再好,一群人开始说许凡不好的时候,谁来反驳?

   人极端愤怒的时候就会犯错:镇抚司锦衣卫就是负责风闻密奏,你在京城散播谣言能闭得开锦衣卫?

   ……

   许凡一脸坏笑离开何府。

   知道建武帝最忌讳什么就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一个半辈子都在琢磨“平衡”的皇帝,一旦发现自己的大臣联合起来,那第一个反应是什么?

   你们想造反吗?

   可劲折腾。

   晃晃悠悠来到了自己的新家,韦家陪嫁了一套五进五出的大宅子。

   韦家算是豁出去了,上了贼船,除了一条路走到黑还有别的选择吗?

   这是韦家辉煌时期置办的宅子。

   许凡还没走近,就看到一群侍卫要冲硬闯。

   许凡乐了。

   什么人敢硬闯我许凡的家?

   曹兵、王凯这对卧龙凤雏直接冲过去,“干嘛?知道这是谁家吗?”

   侍卫一扭头,许凡发现是熟人,陈王李承旭的侍卫长肖博!

   肖博也认出了许凡,他扫了许凡一眼:“许寺丞,你大理寺怎么指挥锦衣卫?”

   “关你屁事?”许凡不屑道。

   “对,不关我的事。”肖博也懒得和许凡吵,“这栋宅子我们陈王的,我们进去关你屁事?”

   “陈王的宅子?”许凡眉头一皱。

   第一个反应就是,陈王看上了韦家的宅子,韦家不想给,但是又惹不起。

   趁着陪嫁把这个烫手山芋丢给了许凡。

   如果是这样,许凡让韦玄贞体验一把掌掴老丈人的滋味。

   “这套宅子是京兆王家送给我们陈王的。”肖博的态度愈加嚣张。

   之前许凡得罪了白家、高家,是陈王府的眼中钉。

   可那个时候许凡风头正盛,陈王纵然不甘心也只能憋着。

   现在不一样了,苏师道苏大学士支持陈王,太子还算个屁啊?

   就连许凡都不放在眼里了。

   许凡不知道这套宅子和京兆王家有什么关系,“老曹,把我的地契给肖侍卫长看看。

   到底是谁家。”

   曹兵拿出地契递给肖博,冷哼一声:“这是许寺丞家,地契都在这里,是京兆韦家给的陪嫁。”

   肖博不信,但依旧接过了地契,又扭头看了看大宅子,地契是真的、位置也符合。

   那是怎么回事?

   他掏出了自己的地契,一模一样,只是所属人从韦玄贞变成了王宁。

   王凯凑过来扫了一眼,指着肖博手里的地契:“你这个是假的,你看看这里的印鉴。

   这玩意我见多了,一眼就知道真假。”

   肖博比较了一下,发现还真不一样。

   京兆王家拿了一份假地契给陈王?好大的胆子啊!

   “让开!”许凡一把推开肖博,来到大门前,“上面写着韦府,你说是王家送给陈王的?

   脑子有坑?”

   话音刚落,韦团儿带着婢女从里面出来,“许郎!咦,这些人是来干嘛的?”

   “京兆王家把这套宅子送给了陈王,结果拿了一份假地契糊弄陈王。

   陈王就信了,让侍卫过来收宅子。”

   许凡满满嘲讽的语气,他知道里面肯定有事,可只要自己的地契是真的,你们想撕逼你们自己去撕。

   不关我许凡的事。

   “王凯,拿着地契去京兆府过户,告诉兄弟们,要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敢靠近,直接给我扔进镇抚司大狱。”

   大理寺寺丞指挥锦衣卫,偏偏锦衣卫还言听计从,你说滑稽不滑稽?

   王凯点点头。

   他当然知道去京兆府不单单是过户,还要查肖博手里那份地契是怎么来的。

   前任京兆府尹是王超,他想要弄个假地契太容易了。

   可滑稽的是,为什么韦家那里还有一份地契?

   王家弄假地契的目的是什么。

   ……

   “许郎,你要的工匠、工具我都准备好了。”韦团儿领着许凡来到后院。

   许凡为什么搞个新宅子?

   还不是为了玩高科技打脸的穿越者必备戏份?

   许府太小了,而且有夏金玉在那膈应人,也不方便。

   在这里可以放心的搞发明。

   “酿酒师傅、造纸师傅、纺织师傅、木匠、铁匠,我统统都买回来了,都签了卖身契。”韦团儿脸上写满了“等你夸我”的表情。

   “团儿真棒!”许凡送给韦团儿一个摸头杀。

   是不是很搞笑?

   许凡在打击买卖人口,又买了一批工匠回来?

   这种工匠的买卖是合法的,而且只有签署了卖身契才是最安全的。

   雇佣的那些工匠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收买。

   要是许凡的高科狠活被竞争对手偷走了,大周可没有专利保护法。

   许凡想要去砸别人铺子威胁、恐吓别人,他的官职又不够大。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