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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男主就是个吉祥物(老头子走了)

  黑暗中,男人的眼神始终追随着那块表,垂涎又贪婪。

   然而看到戚昼随随便便就能把它踩裂,听他道,“就算丢给狗,我也不会便宜你这种人……”

   我这种人?

   我是哪种人?

   这种戳男人底线的轻蔑语气狠狠扎到了男人的自尊心,男人胸腔里的不甘跟嫉恨如同溃堤的潮水般瞬间爆发,“够了!”

   红点抖来抖去,可见男人现在情绪很不稳定。

   “你们这群高高在上的公子哥根本就不懂我这种小市民的苦!”

   凭什么他要为了生存辛苦工作,而有的人好吃懒做恶贯满盈却可以一辈子吃穿不愁?

   凭什么他要起早贪黑的工作,跟只哈巴狗一样去讨好别人,给老板当牛做马还要被骂成狗?

   凭什么他努力一辈子都买不到的房子别人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直接踩碎!

   凭什么?!!!

   就因为他们是富豪的儿子,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

   这一点都不公平!!!

   男人情绪激动到眼眶充满了红血丝,红点继续抖啊抖。

   申匡正给简夭夭通风报信,“有人来了。”

   就在男人精神要崩溃之际,从背后猛地传来一股大力,他手腕一疼,手里的枪就被人踹飞,他立马反应过来,想去抽别在腰间的瑞士刀,可手还没放上去,脸颊处就传来了冰凉的触感,有人拿刀拍打他的脸,“啧,就你这样的,我一拳能打十个。”

   老王呼哧呼哧的跑过来,趁着庄邢把男人制服的时候,掏出手·铐来把人反扣住。

   戚昼早在故意刺激男人时就已经发现了藏在树后的庄邢,虽然两个人是第一次见,但戚昼却从这小子狼崽子样的眼中看到了狠厉,于是才决定吸引男人的注意力,让庄邢有机可趁。

   一下逮捕了两个嫌疑人,戚昼跟老王满载而归,庄邢来时是蹭的警车,现在正好也帮着把两个人一起运回去,戚父看了眼庄邢,对戚昼嘱咐,“等忙完了请他来家里吃顿饭。”

   ——

   “人都走了你还在看,”戚梵认出了庄邢,“上次在烧烤店,你是不是就是出去找过这男的了?”

   “昂,”简夭夭没什么好隐瞒的,然后在戚父跟戚梵看过来的时候摸了摸下巴,“爸,你说这个人怎么样?”

   戚梵表情立马变微妙了,戚父也被简夭夭这单刀直入的给哽了下,“你……什么意思啊?”

   戚梵在旁边插嘴,“你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虽然我承认他是挺帅的,是那种不正经的帅,痞子气很足,一点都比不上霍大哥,霍大哥那可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姐夫!”

   戚父闻言就抽了抽嘴角,训儿子,“什么叫最优秀的姐夫,不会说就别说话。”

   说的就像是他家闺女要娶个三宫六院回来似的。

   简夭夭笑眯眯的道,“你们都想哪里去了呀,我的意思是我要给他投资,我瞧着这人可是个潜力股啊。”

   何止是潜力股,这可是这个世界的男主啊!

   这要是让男主给自己打工,那不是得数钱数到手抽筋?

   当然了,简夭夭认真的想,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这是心理满足性的问题!

   自己的“手下”以后要是成长到跟她家男票那样的高度,多有面啊!

   当然了,这本书里的男主跟“反派”其实也没多大的戏份,男主大多围绕着女主跟自己的事业开始,至于“反派”霍总呢。

   这么说吧。

   男主还是个穷光蛋的时候,“反派”就已经是牛逼哄哄的大人物了。

   在男主一步步成长为牛逼哄哄的大人物时,“反派”因为自己的偏执跟喜怒无常已经成为了商业帝王。

   但书中“反派”跟男主的关系不大。

   反派一不跟人家抢媳妇,二不跟他抢“小小的”商业地位,所以几乎可以说是吉祥物的存在。

   ——

   当晚,简夭夭终于梦到了老头子,并且将一直耿耿于怀的问题一股脑的全都问了出来。

   “第一,我是不是原本就属于这个世界?”

   “第二,关于我跟我男票的事……你特么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个拉皮条的?”

   听到“拉皮条”三个字,老头子啃鱼的动作顿住了。

   简夭夭眯着眼凑上去,“真让我猜对了?”

   老头子被她看得直心虚,心想自己怎么就管不住嘴,忍了那么长时间,最终还是败给了烤鱼,居然还洗干净脖子凑上来找削??

   老头子猛地开始大口塞肉,准备顺手牵羊,捞起剩下的烤鱼就想跑。

   “呵呵,”简夭夭早就料到了他会耍赖,笑眯眯的摆手,“走吧走吧。”

   “我这儿还有一大桶呢,原本我还打算多给某人烤点,准备了一大桶呢,哎,可惜喽~”

   老头子瞬间笑成了一朵菊花倒回来,“哎,我也就是活动活动,咱们讲到哪了?”

   简夭夭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哦哦,你有两个问题对吧,来来来,边烤边聊,先烤那个最肥的,哎呀你拿错了呀,这么小怎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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