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我一个凡人,会的多亿点很正常吧

第62章 界域天骄战

  第二天早上。

   李慕慕从睡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家的院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几个大坑。

   “爹,这些坑是怎么回事?”李慕慕不懂就问。

   不过,李庄世哪里会告诉她自己昨天晚上被揍了,还差点没命。

   自己不要面子的吗?

   “昨天神临圣地的人来了,不过已经被林兄打跑了。”李庄世把功劳都推给了林殇。

   虽然这本来就全都是林殇的功劳。

   “就他?连王二都能骗到他,还打败神邻圣地?”李慕慕满脸质疑的看向林殇。

   “慕慕,爹说的可都是真的。”

   “而且林兄想要收你为徒,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啊!”李庄世说道。

   好像成为林殇的徒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而李慕慕却说道:“我才不要做他的徒弟!”

   “我未来可是要独断万古的,怎么会拜一个下界的傻子为师?”李慕慕自视清高的说道。

   很明显,强大的体质给了李慕慕无限的自信。

   仿佛现在已经天下无敌了一样。

   “慕慕听话,其实……”

   还没等李庄世说完,李慕慕直接捂住耳朵喊道:“我不听我不听!”下一刻,便跑出了小院。

   直接隐入异空间,连林殇都无法确定其方位。

   见到这种情况,林殇和李庄世无奈的相视苦笑。

   现在两个人根本不知道对方在哪里,也只能干等着了。

   等着李慕慕主动泄露气息。

   而这时候,林殇问道:“跟我说一下神临圣地圣子的事情吧。”

   既然现在李慕慕暂时找不到,那么林殇便想要打听一下唐瑶的下落。

   “神临圣地的圣子吗?”

   “其实说来也奇怪,这个圣子是半年前横空出世的,没有任何预兆。”

   “而且这个圣子,根据小道消息,好像是神临圣主的亲儿子。”

   “自身极冰凰体的开发程度高达58%,在同辈之中鲜有敌手。”李庄世细细的说道。

   林殇再次提问:“你确定她是圣子,而不是圣女?”

   “当然我两个月前也曾亲眼见识过的,绝对是圣子,错不了。”

   听到李庄世的话,林殇有些苦恼了,因为唐瑶是女儿身啊,而且极冰凰体天底下只能有一个人啊!

   嘶……

   林殇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又是某种违反规则的法宝?

   “那冰魄宗呢?”林殇再次问道。

   “冰魄宗吗?最近没怎么听说过,好像是半年前就隐世了。”

   “跟神邻圣地的圣子出现的时间差不了几天。”

   隐世了?

   莫非是为了保护唐瑶?

   应该是这样吧。

   林殇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冰魄宗?”林殇再次问道。

   “办法倒是有,不过有点困难。”

   “有就好,说来听听。”

   “我记得神邻圣地内有通往冰魄宗的传送阵,但是只有在界域天骄战中取得前十名才能获得使用神邻圣地传送阵的资格。”

   听到李庄世的话,林殇说道:“如果硬闯神临圣地呢?”

   “不可!”听到这话,李庄世急忙阻止。

   “为何?”林殇疑惑。

   李庄世叹了口气,说道:“林兄,就冲你这句话,我就知道你绝对是从下界来的。”

   “每个圣地都有着护宗大阵,一旦护宗大阵被毁,圣地内的连接阵法就会启动,导致传送阵自毁。”

   “这也是圣地为了避免灭顶之灾,延续生存的办法之一。”

   “所以,一旦强攻,极有可能造成传动阵毁坏,再也找不到冰魄宗。”李庄世解释道。

   而林殇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照对方这么说的话,确实不太行。

   都怪系统,不给自己满级阵法师这个职业。

   要不然,自己肯定不用担心阵法被毁。

   就算毁了,自己也能再给造回来!

   系统:??

   【恭喜宿主触发支线任务。】

   【任务内容:取得上界界域天骄个人战的第一名】

   【任务奖励:满级阵法师】

   【任务内容:取得上界界域天骄团队战的第一名】

   【任务奖励:满级阵法师武器赦天旗】

   【武器:赦天旗】

   【等级:唯一】

   【技能:旗落阵成,招魂,赦天】

   【旗落阵成:旗帜落下,大阵即成】

   【招魂:吸收对手的魂魄,并进行孕养,将魂魄炼制成为自己的武器。】

   【赦天:可指定某人不受到阵法伤害】

   嘶……

   看到系统给的任务,林殇深吸了一口气。

   我嘴这是开光了吗?

   要什么来什么。

   不过,我特么都得到进入传送阵的资格了,你丫的再给我满级阵法师还有个毛的作用啊!

   就不能早点给吗?

   林殇无语。

   不过,这也让林殇知道,这界域天骄战,不打不行了呀。

   “林兄,你……”看着林殇不断变换的神情,李庄世投来了疑惑的目光。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