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信仰之最强系统

第五十二章 鬼海王尸

信仰之最强系统 忧忧陈少 2143 2024-05-30 11:53

  李家老爷心中一紧,来了!

   砰的一声,府门被砸开。

   门外涌进来了一群奇装异服的人,门墙之上,屋内屋外皆被一群人给围住了,水泄不通,连只苍蝇也别想飞出去。

   看向这群人,皆是面容消瘦,每一个人的身旁,或多或少有着一个或几个蒙着面的人跟随着。

   他们的气息诡异非凡。

   未曾靠近便感觉一股阴暗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心里堵得慌。

   李家二公子见状,自知墓尸派来人了,接回老仆手上的锦服,披在了身上,拿起放于地上的宝剑,朝着门口走去。

   “老二,你想干嘛?给我回来!”

   “我自己惹下的祸事,我自己抗!不牵连李家!”

   李家二公子,目光冷颤,他已经看清,最前面带路的那两人正是被他教训的那两人,看来这一群人都是墓尸派来人。

   “你快去找二师父,他在兴许能让我李家度过此劫!”李家老爷朝着老仆说道。

   老仆听闻,目光一凝,二师父他是识得的,一个他都不曾看清的人,没想到这二师父竟然是一个来头不小的人物,赶紧朝着后院跑去。

   “师叔,就是他,就是这个臭小子抹杀了我墓尸派的脸面!”

   “对,就是他,化成灰我都认得!”

   面对两人的指正,李家二公子剑眉微挑,大声道:“恃强凌弱,猪狗所为,你不服,尽管过来!”

   “你!休得逞口舌之快!”

   “没错,我们师叔会教训你的!”

   “怂蛋氨货!来啊,今天就让尔等知道,何为清莲一剑!”

   李家二少爷长剑一凛,青色的光芒从中透出。

   剑气外放,纵有一尺之长。

   嘶!

   全场皆惊,这李家小子不简单啊。

   单凭这剑气外放,便是剑道淫悟多年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做到。墓尸派的那两名弟子只是皮骨境的可能不知道,其他的皆是心脾境,自然是识得的。

   便是二位尸事也是目光微滞,如此年纪,便能做到如此,天纵奇才啊。

   不过,墓尸派可不是以自身强大着称,其它山门或许会怕,他们墓尸派却丝毫不惧。

   “三厄,教训他,留一息,带回来!”

   “是!”人群之中,走出一人,面容有些诚然,手中擒着一个铃铛事物,他的身后跟着一蒙面人。

   三厄目光流转至李家二公子手上。

   摇头道:“你如此年纪便能修炼至此境界,得之不易,现如今能做的便是磕头,道歉!我可以向师兄说明,绕过你的命!”

   李家二公子目光似剑。

   “他二人恃强凌弱,我本义正,来吧!”

   “冥顽不灵,你的气焰太过骄纵,如此性格在凡道世间是行不远的!”

   好意被拒绝,三厄不闹不怒,只觉可惜,手持铃铛响彻整个院子。

   呤……呤……呤……

   呤响而尸动,身后的蒙面人气息一怔。

   恐怖的尸气从中迸发出来,衣物直接炸开,真容露出,此乃尸子。

   李府众人目光紧颤,尸子这种东西,长相森然至此,模糊不清,尸体腐朽,让人一见便内心惧怕,寻常人恐避之不及。

   陈广目光呆滞,这东西不是死墓里才应该有的东西吗?为何会出现在这!

   圣童瞥了一眼陈广,徐徐说道。

   “这是墓尸派门人皆有的尸子,以铃铛控之,身如钢铁,力大无穷,寻常东西是很难破坏它的!”

   “那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要破掉那人手中的铃铛就行了?”

   “非也!铃铛只是外物,墓尸派的手段可不仅仅如此!”

   场中,李家二公子拉鞘,持剑而上。

   一剑光寒,瞬影而至,直接斩于尸子身上。

   得手了?

   不对,这怪物竟然未曾受伤。

   他的剑气纵横,可劈在尸子身上却是一点皮毛都没有伤到。

   “我这鬼海王尸,乃是由天星炮制而成,它的身体坚硬程度便是通玄境强者亦能硬撼,你的剑气虽强,可你的功力却并不强!“

   “你打不过它!”

   三厄的话幽幽传起。

   李家二公子目露惊讶,自己的剑竟然起不到丝毫作用,这怎么可能!

   既然寻常劈斩无用,那试一试我的青莲一剑如何?

   身形闪烁,即兴褪去。

   双手合十,剑宇翩翩,一道强劲的力量从李家二公子的身上,流露出来,恐怖的剑气肆体而出,比之前那剑芒一尺更让人心悸。

   三厄看的啧啧称奇,心中更多的还是可惜,如此佳材,若是能有凡道强者悉心指导,定是我凡道之福,可惜,他得罪的是墓尸派。

   呤……呤……呤……

   铃铛响起,尸子的双目迸发出嗜血的光芒,朝着李家二公子主动攻击过去,那阴森黑爪直击李家二公子的面堂。

   吼!吼!吼!

   面对尸子的攻击,李家二公子熟视无睹般。剑气依旧四溢着,刷!刷!刷……

   黑爪一爪抓去,在那剑气肆扰之下。

   身躯一怔,后退三四步方才止住了身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