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神话大宋

第八百一十四章 营救

神话大宋 雷盾 2148 2024-05-30 12:47

  鲲鹏听到赵枢的话,摆了摆手道:“你把法门都告诉我,老祖一边休息一边参悟。

   我那个本体落在这里,正好替你们挡住凶兽。”

   鲲鹏得到赵枢传来的法决后,便转身进入房间内。

   他的本体坚若金刚,任何高手都破不开他的躯体,也不担心有凶兽跨了过来。

   “你们查探一下四周,其他的人警戒!”赵枢看着鲲鹏,笑着走了进去。

   这鲲鹏手中握着一个龟壳,正在算着什么。

   “有头绪了么?”赵枢直接坐在鲲鹏的对面,看着婴孩模样的鲲鹏,有些想笑的冲动。

   “很难,这个世界的规则全部改变了,不过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肉身法则。

   但是肉身法则又被锁死了,之前用来修炼肉身的九转玄功和八九玄功根本无法施展!”

   鲲鹏絮絮叨叨的说着,不过这些都是赵枢知晓,当下也没有插口,只是听着。

   半晌后,鲲鹏看着赵枢道:“我融合了你镇元子的法决,用法决控制凶兽的躯体来战斗,但是如果要滋养人的躯体,那这个人就会变成半人半妖的怪物!

   而且这个法子目前还没有完善。

   出现的怪物也会丧失理智。”

   “那就控制凶兽的法决!”赵枢点头道,伸手接过那龟壳,查看了下龟壳上的印诀。

   赵枢留下了这印诀后,直接走出村子抓了一头熊怪。

   这大山一样的熊怪被赵枢抓来了。

   鲲鹏看着熊怪。

   “用精血炼制,再寻找阴煞之地埋藏,用元神慢慢的控制!这需要元神的力量。”鲲鹏在一旁说道。

   其他人也屏息凝神的看着。

   他们也想知道赵枢到底能不能成功。

   如果这个法决能够成功,那么就万事大吉,许多人就有了修炼的希望。

   赵枢在村子里安心炼制,当夜晚的时候,这受了伤的熊怪忽然躁动起来。

   鲲鹏抬手用手中的龟壳压制住熊怪。

   赵枢炼制了九日九夜后,这熊怪忽然怒吼起来,头顶出现了一个悬浮的金色符文。

   “出去!”赵枢淡淡的说道。

   这熊怪立刻乖乖出去,神态虔诚。

   赵枢伸手又抓了一头飞禽。

   运用这个法门将其控制了下来。

   赵枢看着鲲鹏和众人道:“我感觉自己的神魂可以控制三尊,再多就不行了,普通人应该能够掌控一尊!”

   赵枢说完后,对着鲲鹏笑道:“我发现一些神道的法门应该可以在这里实行!”

   赵枢说完后,鲲鹏也嘿嘿一笑道:“那就要看看这个世界的灵族神魂是怎么样的?”

   赵枢看了下鲲鹏,转身对着众人道:“灵纹高手每人抓一头凶兽,然后我助你们炼制成为傀儡!

   如果能够抓到强大凶兽的幼兽是最好的,这些幼兽的魂魄还不是太强!”

   赵枢说完后,众人都兴奋起来,摩拳擦掌,等着天亮。

   当天亮的时候,灵纹高手出去寻找凶兽,等天黑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返回了。

   有的是强大的凶兽,有的是幼兽。

   但是不管那一种都强悍之极。

   赵枢亲自在一旁护法,让这些人炼化凶兽。

   一个月后,村子内便多了十几尊巨大的凶兽。

   这些凶兽和其他凶兽没有什么变化,唯一异处就是这些凶兽的头顶漂浮着一张金色的符文。

   有了人族的压制,这些凶兽在夜间没有再躁动。

   “其他人合力降服凶兽,助村子其他人掌握傀儡!”赵枢吩咐了下,便派遣张君宝去一趟镇元子,将这个法决告诉他们。

   这张君宝降服了一头巨龟和巨蛇,正好应了他之前的法门。

   张君宝离开后,赵枢看着鲲鹏的本体道:“鲲鹏,这一个多月来,你的本体挡住了不少凶兽。

   但也快要被打破了,你就眼睁睁的看着本土破灭?”

   赵枢笑道。

   鲲鹏扫了下自己的本体懒洋洋道:“这是凶兽之躯,打破了就打破了,免得我被毁灭之气沾染了元神。

   我最近研究元神法门,吸纳一些凶兽的元神,可以让我简单施展一些法术。

   不过这些法术都来自凶兽的魂魄之力!”

   鲲鹏淡淡的说道。

   赵枢看着鲲鹏道:“魂魄之法根本行不通,你即便吞噬了所有的凶兽,也没有多大的力量。

   这些凶兽肉身强悍,但是魂魄并不强,你我找个时间去青牛城,试一试灵族的魂魄!”赵枢淡淡的说道,吸人魂魄乃是妖邪之辈做的事情。

   也只有这鲲鹏有这种秘法和邪法。

   “不用了,我感觉到数千里之外就有一群灵族,你我去试一试!”鲲鹏蛊惑起来。

   赵枢点了下头,转身对着身边的人吩咐道:“不允许出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在村子里!”

   赵枢看着四周不断削弱的八卦阵,眼神中透着几分忧虑。

   灵族探查的范围越来越大,而八卦阵的防御力却越来越弱了。

   赵枢和鲲鹏直奔数千里外。

   当两人来到这里的时候,发现这些人聚集在一个平台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