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重生之妖戒凡途

第1章 自己现在到底是个啥?

重生之妖戒凡途 月落叶枫 2109 2024-05-30 12:57

  身体四处传来的疼痛,让林墨凡缓缓醒来。

   入眼处,是一个破旧的大厅,几道身着青色衣袍的身影,在大厅内匆匆忙碌着。

   “奇怪,自己还活着?”林墨凡有些难以置信。

   身为圣灵州至尊强者北凡星君,为了寻找有着掌控时间能力的幻妖之戒,冒险进入时空溶洞中,眼看着即将成功,最后却遭逢大难,肉身尽毁,陨落于时空缝隙内……

   然而,自己竟然还活着?

   逐渐察觉到这一事实,林墨凡大喜,他有太多的事情还想要去做,他有太多的遗憾想要去弥补。

   不过这里……

   大喜过后,林墨凡眉头一皱。

   “看来,这里已经不是自己熟悉的圣灵州,此等稀薄的兽元灵气浓郁度,应该是最弱的夏灵州吧?”

   修仙界,总共分为三个世界。

   圣灵州,中灵州,夏灵州。

   三大灵州世界中,当属圣灵州中的修仙者实力最强,元灵气浓郁度也最高。

   中灵州则其次,夏灵州则属于最弱的地方。

   “估计是因为掉落进入时空缝隙中的缘故,自己方才会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鬼地方。”林墨凡心中喃喃道。

   这时,眼前几名忙碌的青衣修仙者,快步朝着他走来。

   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这几个家伙就将林墨凡抬起来,朝着前方走去。

   前方不远处,散发着淡淡阵法辉芒,林墨凡定睛一看,眼前这个阵法,乃是修仙界最为简单的一个阵法,夺灵大阵。

   顾名思义,这个阵法就是强行抢夺妖兽体内的妖丹。

   “砰”的一声,林墨凡被这些家伙扔到了夺灵大阵内,阵法缓缓启动。

   林墨凡一脸懵逼,这是什么情况,自己怎么会被扔到夺灵大阵内?

   这个阵法,对人类来说可是一点儿作用都没!

   “你……”林墨凡刚欲开口,方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五花大绑的动弹不得。

   更令他惊讶的是,自己的右手,竟然变成了好似妖兽一样的利爪!

   “这……”林墨凡大惊骇然,仔细一看,不单单是手,身体其他地方也都变得和妖兽一样,不对,应该说自己现在就是妖兽!

   林墨凡傻眼儿了,但他也终于知道,自己为何肉身尽毁,却还能活着。

   很简单,肉身尽毁,自己的神魂逃过一劫,可最终却附身到了一个妖兽身上。

   那自己现在岂不是成了……人妖?

   “卧槽尼玛!”一想到这种结果,林墨凡忍不住爆了粗口,堂堂的北凡星君,结果现在却成了一个人妖!

   “嗯?这个家伙,怎么到了现在还在说话?”听到林墨凡的怒骂声,一名青衣男子眉头一皱。

   “放心吧大哥,快了快了,只要在夺灵大阵中,这个家伙迟早会咽气,他体内宝贵的灵丹也是咱们兄弟的!”

   “老三说的没错,得到灵丹后,再将这家伙的尸体交给孙长老,就又能够得到一大笔灵石,这下咱们兄弟可发财了!”

   “哈哈哈哈!”

   一连串大笑声传入林墨凡耳中,他此时方才后知后觉……灵丹?

   内视一番,林墨凡发现,自己其实不是什么妖兽,而是灵兽。

   灵兽与妖兽,其实完全是两个种族,灵兽一族传承上古灵兽的血脉,拥有完全不弱于人类的灵智,并且生来就能够幻化成人形,所修炼的便是灵丹。

   之所以会变得和妖兽一样,完全就是因为现在太过于虚弱的缘故。

   也就是说,自己其实不是人妖,而是……人兽?

   林墨凡嘴角一抽,不管人妖还是人兽,他其实只想做正儿八经的人类。

   嗡嗡~

   夺灵大阵,忽然传出强烈的嗡鸣声,体内已然破损的灵丹,变得无比暴动了起来。

   糟糕,这夺灵大阵对于灵兽灵丹也具有效果……

   “你们这些宵小之徒,竟然敢对我北凡星君下手,找死吗?”林墨凡怒骂道,这些青衣男子不过是炼气期的修为,在他北凡星君的眼中,宛若尘埃。

   “嘿,这小子竟然还有力气骂骂咧咧的,兄弟们,加把劲儿了!”

   这些男子丝毫没有理会林墨凡,反倒是更多的真元气注入到了夺灵大阵中。

   一瞬间,体内灵丹就像是喝了兴奋剂一样,疯狂冲击着林墨凡支离破碎的身体。

   “你们!”

   当林墨凡刚欲再说些什么,脑袋“轰”的一声,一段宛若与生俱来般的记忆,强行闯入到了他的脑海中。

   简单梳理一番这段记忆,林墨凡脸色变得越发阴沉。

   此地乃是百灵山脉,自己附身之人,原本为百灵山脉中灵兽一族最强的三大部落之一,天荒部落的天才。

   然在一次比赛之中,这家伙因为同部落天才林殇的陷害,失手杀死了部落长老之子,结果被天荒部落废除修为,扔到了这荒凉之地。

   之后更是遭受到了眼前这些青衣修仙者各种追杀,以至于变成了现在这么落魄,当林漠附身之际,他其实已经魂飞魄散。

   这些青衣修仙者,便是林殇的手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第一章没有了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