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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老道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牛山县城,高速公路上,一辆客车缓缓靠近。

   客车角落里有一位相当引人注目的旅客,一个身穿藏蓝色道袍须发灰白的老道。

   牛山县城虽有好几家市值过亿的企业,奈何终究只是个没有特点的小县城,并没有机场。

   老道坐飞机到了离牛山县城最近的一座城市,转客车一路至此。

   老道掌握了一种神奇的寻人秘法,只要能得到那人的衣物便可以千里追踪。

   程御风万万没想到有人会动他那快长出蘑菇的臭袜子。

   老道内心无疑是复杂的。

   聂宇是他引导进入这条路的,程御风则更像是一个无辜的路人。

   此行老道并不想对程御风下手,甚至于上面的意思也是让其为我所用。

   他们调查过,程御风就是普通人,他的父母早年间就在一场矿难中去世了,亦是普通人。

   普通人与普通人诞生的孩子是不可能具备仙骨的。

   他能成为修士,就说明身后有一位高人或者一股势力在支持他。

   能让普通人成为修士的高人或者势力,值得任何国家拉拢。

   程御风一大早起床就心神不宁的。

   总觉得今天要发生些什么。

   心神不宁,无法入定,难以修炼,手机也已经没电。

   程御风在帐篷附近来回走动,想以此缓解心中的那份焦虑。

   “程御风?”

   忽听得身后有人叫他,程御风好歹也是五窍皆开的修士,能不声不响到他身后,只有一种可能,对方也是修士,而且实力远高于自己。

   程御风转头,面前是一个皮肤有些黑身材略微有些瘦的老道士。

   “道长我们认识吗?”程御风说话时已经在暗自调动体内灵力,准备随时拼死一搏。

   “以前不认识,以后就说不准了。”老道自来熟,透过迷彩帐篷的缝隙看见内部还有一只散发余温的烤鸡,钻进帐篷就啃了起来。

   “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聂宇我认识,就是我救的他,让他走上那条路,我一路追寻,至此就是专门为你这件事来的。”

   老道每说几句都要撕上几口鸡肉,听得程御风急躁不已。

   “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

   “你们?”

   “对,就是我们。”

   “道爷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你总得告诉我吧,你就说给你们,我怎么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们隶属于官方,专程处理武者修士等等一系列凡间界执法机构难以处理之事。

   丑话我说在前头,你那件事造成的影响很大,我们是不能帮到你的,你能不能沉冤昭雪就看你自己了。

   当然了,也不可能让你白白加入好处还是有的。

   我们工资很优厚,最低都是每月十万,而且根据修炼体系的不同,每年还能领取一批修炼资源,考虑下吧。”

   “如果我不同意的话,您会动手抓我吗?”

   老道摇头。

   “如果你拒绝的话,我转头就走,不过以通缉犯的身份生活,你的日子恐怕并不怎么好过。”

   程御风思索良久,选择加入。

   曾经他也向往过军旅生涯,想要为自己的国家献出一份力,奈何自己从小到大不是在被人欺负的路上,就是在为了不被人欺负反抗的路上,搞了一身疤,根本不符合要求。

   “跟我走。”

   老道说完,根本不征求程御风的意见,一手拉起程御风消失原地。

   程御风只觉得眼前一黑,转眼就来到了一处密闭空间。

   老道熟练的用各种仪器采集他的指纹虹膜。

   大约半小时,老道拿了张新身份证一张银行卡出来。

   “你先前的资料已经用其他死刑犯的资料替换了,接下来,你将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活下去。”

   身份证上程御风的新名字叫“吴青山”。

   老道又从宽大的道袍里摸出一个小拇指甲盖大小的袖珍耳机。

   “这装置随身携带,如果有什么紧急情况,我会用它联系你,然后记得存我电话号码,一般情况我们都会用手机相互联系。”

   说完这些,老道一掌对着程御风脸糊了过来。

   程御风又觉得面前一黑一亮,又回到了刚才迷彩帐篷旁。

   如果不是那袖珍耳机银行卡跟身份证实实在在被握在手中恐怕程御风会觉得是他昨晚没睡好,导致今天神经高度紧绷,出现了幻觉。

   有了新身份,程御风果断舍弃了迷彩帐篷,到县城找了家银行塞进银行卡一看。

   卡内余额十万元整,没密码。

   随便下了款游戏,做了个实名认证,确认新身份证的确能用后,他才算松了口气。

   这几天发生的事就跟梦一样。

   程御风找了家房屋中介,以每月八百的价格租了间公寓。

   公寓规模并不大,客厅卧室是一间,此外有个小厨房。

   卫生间方面,这座公寓楼每层楼有两个公共卫生间,洗澡的话,要么去外面洗要么就打盆水洗。

   程御风对住宿条件相当满足。

   他可是在地下室和老鼠当了两年邻居的人。

   吃住问题解决,每个月还有工资拿,程御风又进入了废寝忘食修炼的阶段。

   他有预感,马上就能突破凝血期七重。

   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修炼的日子,持续了十多天。

   十多天后的某个夜晚,程御风照常去附近散步消消食。

   平日没事一直塞在右耳的袖珍耳机第一次传来声响。

   “滋~滋,牛山县城着名企业家岳青莺不知惹到了什么人,有人出一千万要取她性命。

   已经有几个国外杀手接单了。

   我们有义务保护我国公民,现在她在白马自行车厂谈合作,务必暗中保护。”

   程御风听见岳青莺的名字一时间有些意外,很快,以主角自居的他再一次脑补剧情。

   “看来这就是我的真命女主之一了。”

   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吗,男主跟女主第一面总是会闹些不愉快,又因为一次次的巧合,一次次的相遇,不断刷好感,最终走进婚姻的坟墓。

   一想到这脑海中不由得回想起那双美腿。

   也幸亏当时岳青莺拒绝他后,他发起了小孩子脾气,没和对方说多少话,连名字也没透露,不然自己换了个新身份,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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