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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我以后再也不敢掉包海鲜了

  快乐是他们的。

   被警方抓获的人,有的只是痛苦和悔恨。

   在外界在享受这场狂欢之时,首先被抓的古东福和阮梅娜迎来了审判日。

   临海城,永风区人民法院。

   陆仁嘉和沈思雨,还有乐晓强等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刑事审判二庭。

   一百三十六人,留下来观看这场庭审的只有十一人,其余人都回去了,大家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乐晓强自是不必多说,他就想看看在电话和聊天中极力推诿责任的海鲜店主,在法庭上会有怎么样的表现。

   到底是认罪呢,还是给自己多喂点牢饭。

   当然,乐晓强内心非常期盼,他可以继续保持当初那副桀骜不驯的模样。

   “咚——”

   人员落座完毕,审判长敲响法槌,沉声宣告。

   “今天,临海城永风区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由我刘虎臣担任审判长,并组建合议庭,在此依法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控诉被告人古东福、阮梅娜,掉包海鲜涉嫌诈骗一案。”

   “现在我宣布正式开庭,请法警带二位被告人带现场。”

   古东福和阮梅娜被法警带上来,走到被告席坐下。

   紧接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确认被告人身份信息,并告知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陈述案由。”

   公诉人闻言站出来,义正严词地开始控诉。

   顾客在福娜海鲜店购买海鲜的时候,挑选的都是鲜活的海鲜。

   而海鲜店主古东福和阮梅娜在打包之时,却用死的海鲜产品替换顾客购买的鲜活海鲜产品。

   两位被告人在主观上对此事是明知、故意的,因此应认定其系欺诈。

   他们使用欺诈的手段,让买家陷入错误认识,然后使买家基于错误的认识,进而支付钱财达成交易。

   经公诉机关调查,三年来福娜海鲜店掉包263位被害人的海鲜产品共计263次,其中涉及大龙虾、飞蟹等六个海鲜品种,销售金额共计二十万余元属于违法所得。

   被告人古东福和阮梅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二人的犯罪性质及涉案金额,建议各判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听着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古东福和阮梅娜不禁感到疑惑和震惊。

   这三年来,他们已经坑害了那么多人了吗?

   有些事是禁不起细想的,细思极恐。

   他们心中明白,263位被害人只是被公诉机关统计出来的,真实人数恐怕远远不止于此。

   审判席上,审判长刘虎臣点点头朝被告席发问。

   “二位被告人是否听清楚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

   “清楚。”夫妻二人先后作出了回答。

   “你们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意见?”

   “没有意见。”

   “……”

   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古东福和阮梅娜很老实,严格遵守律师的嘱咐。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双方开始质证。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夫妻二人依旧不发表任何意见。

   而吕高杰作为被告律师,此时站出来发表辩护意见。

   陆仁嘉公司那边收集到的被害人资料,有些证据是并不完善的。

   有些被害人发现被坑后,只是打了个电话回去询问,店家不认账,被害人是有苦难言,只能默默吃下哑巴亏。

   这部分被害人,通话录音、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严重缺失。

   甚至,有些被害人只能为此提供支付记录和一张照片。

   而且由于他们被坑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监控录像已经被覆盖掉,证据明显不够充分。

   因此吕高杰抓住这一点,提出质疑。

   公诉人对此也不觉意外,陈述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三个月内犯案多起,由此可以推断此前必有干过类似的事情。

   根据警方询问的口供,被告人也承认在此之前用这种方法坑害过许多人。

   吕高杰则是直接提出‘疑罪从无’的观点,既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应推定其无罪。

   在这方面公诉人只是简单辩护几句,就不再过多纠缠。

   这边将这些不充分的证据提出来,只是尽人事听天命而已。

   固然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将这些犯罪金额按在被告人身上,但是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提出来或许还有一点希望,让审判长酌情审判。

   如果不提,必然是不可能加重他们犯罪情节的。

   不久,审判席上,刘虎臣点点头道:“下面进行第二轮法庭辩论阶段,各方有无新的辩护意见需要补充?”

   公诉人当即站起身,沉声开口道:“被告人古东福和阮梅娜无视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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