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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实在是没忍住

  坐到工作室的椅子上。

   陆仁嘉并没有急着去查看情况,而是选择先在群里了解具体的信息。

   毕竟去都去了,总不能就看看摄像头能不能正不正常工作吧?

   顺便抽查一下失窃那段时间的视频,这也是可以的嘛。

   如果不问清楚东西失窃的时间段,摸黑找那不成傻子了吗……

   编辑好信息,发送。

   【陆仁嘉:丢外卖了?丢的什么外卖?截图出来看看啊,无图无真相。】

   【卧槽,一个多月没更新视频,UP主竟然偷偷潜水窥屏群成员聊天……】

   【UP主病情好点了吗?一个多月了,一个多月没更新了,你知道我这一个多月是怎么过来的吗?】

   【UP主终于冒泡了,希望病情已经康复,泪目……】

   【……】

   收到这群群友们的关心,陆仁嘉竟然觉得有些感动。

   【陆仁嘉:没事了,现在好多了,不更新不是不想更新,实在是没有素材啊。】

   【没事,你更新一下和女友的日常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嘛,嘿嘿嘿。】

   【臣附议,你出不出镜没关系,我们主要是想看你女朋友QAQ。】

   【好大的胆子,你这算盘打的,我在落日城都听见了。】

   【主要是雨宝也一个多月没播了(大哭)】

   【……】

   陆仁嘉没搭理他们,等了一会,丢外卖的群友把截图丢了出来。

   看得挺无语的,就是几张图片,连时间都没有。

   【陆仁嘉:点外卖的时间和送达时间说出来看看,我帮你分析一下。】

   几番波折,陆仁嘉总算是搞到了关键信息。

   这个粉丝才刚搬家短短三个月内,居然丢了二十八次外卖,金额加起来总共1060元。

   每天丢一次外卖的话,满打满算,90天丢了28天……

   【陆仁嘉:嗯,情况我了解了,我帮你去咨询下律师,看看这事怎么搞。】

   说咨询当然就要咨询了,简单把信息汇总了下,发送给甄妍。

   紧接着就是表演真正的技术了,超级红客技术发动。

   一不小心,陆仁嘉就顺着现实地址,查到了这位粉丝邻居的信息。

   这位粉丝住的是单元楼,一梯四户,另外三家住的都是户主,就他一个租户。

   知道了个人信息,顺着手机号等蛛丝马迹。

   陆仁嘉终于找到了门口装监控的那家住户,随后查看家庭监控。

   嗯?没有!吃完东西毁尸灭迹了吗?

   那就看看监控视频吧。

   顺着这位粉丝提供的信息,查看完监控视频后,陆仁嘉嘴角抽搐着。

   根据监控视频的结果,上面留存着视频证据呢。

   除了装监控这家,其他两家都有顺手牵羊。

   装监控这一家,从视频里没看到他们拿。

   但是,陆仁嘉觉得他们应该也有份。

   因为丢的二十八次外面里,有十一次的监控视频都消失了。

   监控刚好那天坏掉了?

   那不可能,明显是装监控这一家故意删掉的,就留着其他两家的偷外卖记录没删。

   也就是说,偷外卖的不止一家,三家都有份啊!

   这种情况下,这位粉丝的外卖不丢……不丢那才奇怪……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获取了重要信息,陆仁嘉清扫战场,把痕迹擦干净,退出入侵。

   拿起手机,甄妍也回复了消息。

   【偷外卖构成犯法,属于治安案件。】

   【但这也不一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看完消息,陆仁嘉陷入了沉思。

   这位粉丝的外卖被偷,由于金额过小没有选择报警处理,没有做到固定证据。

   就算报警,按这情况最多属于治安案件,警方也不可能大费周章帮你调查。

   按照陆仁嘉了解的情况来看,那三户人家明显构成了盗窃罪,每一户都偷了三次以上。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机会让警方有理由查监控。

   陆仁嘉当即继续咨询律师。

   【这种情况下报警,警察有权利调查周围住户的监控吗?】

   不到一分钟,甄妍就给出了回复。

   【如果只是小的民事案件,警方查私人监控,别人是有权利拒绝的。】

   【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不一样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看着聊天框内的消息,陆仁嘉顿时胸有成竹。

   弄成刑事案件那还不简单,点个一千元以上的外卖不就好了。

   到时候直接以盗窃罪报警,完美!

   陆仁嘉定位到这位粉丝的地址上,开始搜寻周边的外卖信息,寻找着外卖消费轻易就能达到千元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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