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王者荣耀之最强科技帝国

第41章 强盗李掰 shuhaige.net

  李掰喝完了赵昊的酒之后,直接说了一句这酒有毒,然后就直接软绵绵的倒了下来。

   赵昊虽然只掏出了这么小的一杯酒,价值一金币。

   这酒是纯粹的闷倒驴原浆,高达八十多度。

   距离工业酒精也不慌多让了。

   这个世界中的酒最高也就十多度。

   这一口下去,也就是二两的量。

   李掰什么时候感受过这样的感觉?

   一口下去,酒的香味遇到了唾液的时候彻底爆发了开来。

   火辣辣的感觉瞬间就在李掰的喉咙炸裂了开来。

   一瞬间集中爆发的酒精就直接击溃了李掰的大脑。

   李掰直接就晕了过去。

   “系统,这是个什么情况,这有点快了吧?这酒这么容易上头?”

   赵昊完全就傻眼了,二两酒一口闷,就算是正常人也能撑一会儿啊。

   这李掰是个高手,从他的御剑的那个样子,就能知道了,这个家伙的抵抗力应该比一般人要厉害啊。

   这一口酒就晕了,是个什么情况?

   赵昊完全想不通,只能询问系统了。

   “呵呵,一滴闷倒驴,你以为是假的啊?系统出品,必属精品。这货一口喝了二两,二两是什么概念?一百滴!就算是一百头驴也能撂倒了。”

   系统就直接解释了一下,然后就不说话了。

   赵昊也明白了,这量太多了。

   而且系统出品的闷倒驴,真的是闷倒驴。

   一滴就能闷倒驴。

   现在这个李掰一下子就整掉了二两,完全就扛不住的。

   自己的这个保镖算是喝晕掉了,这样怎么办啊?

   不是说要让他醉着,不能清醒着,醉着的实力强大。

   可是这个喝晕掉了算什么啊?

   “放心好了,这家伙马上就好了。”

   系统突然说了一句话。

   额?

   赵昊听到了这句话就又奇怪了起来。

   马上就好?

   这不是闷倒驴嘛?

   醉酒之人,能够瞬间就好吗?

   “系统,你没有忽悠我吧?”

   “系统从不忽悠,这闷倒驴虽然很强,但是这个家伙的实力也不差,只是喝得太急了,如果慢慢来,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

   “等酒精融合到了他的血液里面,流遍全身,他就应该能够清醒了。”

   “这等高手,流转全身也不要多少时间,很快就恢复了。”

   随着系统的回答,躺在地上的李掰果然很快转醒了。

   “好酒!”

   李掰醒了之后,直接改口了,叫了一声好酒,然后看向了赵昊说道:“你还有这个酒嘛?太爽了!”

   赵昊一脸懵逼,然后说道:“你没醉?”

   “强行用内功化解了体内的酒劲,当然没事。”

   李掰解释了一下,然后问了一句。

   “带我去办事,办好了,好酒自然有,如果办不好,那就没办法了。”

   赵昊直接提出了条件,进来的时候,那两个家伙说了,这个李掰的名气很大,所以只要这个家伙保护自己,自己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什么事?”

   李掰直接问了一句。

   对于办事李掰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只要能够喝到酒。

   那就完全没有任何的事情。

   只要能喝到原来的那个酒,随便让自己办什么事都行。

   再说了,这个罪恶之城,还有自己办不成的事吗?

   根本就不存在的。

   这罪恶之城,谁不怕自己啊?

   “我想开个店,准备买个店铺。”赵昊说完看了一眼李掰:“怎么?有门路?”

   “这么简单的事情?看我的!”

   李掰二话不说,看了眼左右的店铺,然后开始问赵昊:“这里面你随便挑一家,我都能帮你搞定。”

   “那就这家吧,我这店铺不需要太大的店面。”赵昊随随便便点了一家酒楼,跟自己原来的那间差不多大小。

   “好的!”

   李掰点了点头,然后走向了那家店铺,赵昊也跟在身后,准备看看李掰怎么搞定的。

   李掰走到了那家店的门口,直接抱着剑站稳了,一句话都没有说。

   “李大爷,您老来是为了什么事情?”

   店铺的老板直接走了出来,对李掰拱了拱手,然后问了一句。

   李掰回头看了一眼这个老板,然后说道:“你这家店,我要了。”

   “李大爷,你这不符合规矩吧?”

   “这么说,不把我的话放在眼里了?”

   “罪恶之城的规矩,那是晚上才能够这样做的吧?”

   “晚上?我现在就要你这家店了,晚上你可以来抢啊。”

   “李掰,你不要欺人太甚!”

   “呵,这些年你都做了多少事情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走,还是我杀了你?”

   “……”

   老板不说话了,别人不敢说,这个李掰的脾气他还是知道的,一言不合就拔剑,根本没有白天黑夜之分。

   而且没有人管他。

   他是罪恶之城的规矩制定者之一。

   他有实力破坏规矩,而且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