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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离城十里的踮脚

贞观留学天团 雪无痕a 1996 2024-05-30 14:38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还有一天就可以回去了。剩下的这一天他也再没有去淘宝,而是去了城外看他的食邑们。

   李世民送给黄伯玉的1000亩土地,就在春明门外不远,出城大约两三里路的地方。其实这一大片基本上都是皇家的地,送给黄伯玉的这1000亩土地这个居然是连片的。

   按照后事的算法,基本上就是2/3平方千米,也算很大的一片地了。就在这些土地旁边有一个庄子,居然叫做黄家庄。黄伯玉也终于明白,李世民为什么要把这一片土地给他,很明显是让他从这里边挑食邑的意思。

   庄子不大,不过100来户人。对于别人来说,挑选食邑是一件慎重的事情。食邑一般都挑选的是对自己最为忠心的,毕竟,这些人一般来说依附于这些贵族,同时也是这些贵族最为忠诚的家丁。

   但是对于黄伯玉来说,这些人他一个都不认识,怎么来挑选食邑?食邑与贵族之间的关系是十分特殊的,很多时候都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他可不能随便把什么人挑选进来,当做自己的食邑。如果是那样的情况,万一这些家伙做出什么违法的勾当来,黄伯玉还要承担管理责任。

   500户啊,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好在李世民并没有要求他,立刻就把这500户挑够。

   首先庄三勇父子就占据了三户名额,这也算是黄伯玉最早的食邑了。黄伯玉之所以挑选是庄三勇,也是因为庄三勇这段时间在黄伯玉家里的表现。这父子三个干活非常卖力,而且也从不偷奸耍滑,所以黄伯玉对着这父子几个颇有好感。

   当然他让庄三勇做自己的食邑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自己的家里,现在只有黄不苟一个人在负责,这显然是忙不过来的。而庄三勇父子三人是猎户出身,还可以当做自己的护院和保镖,所以将他收为食邑是非常合适的。这也让庄三勇更加感激。

   黄伯玉考虑到,那将来一旦家里人多了,可以让庄三勇从醋坊里边分出来,专门来管理城外的这1000亩土地。毕竟,1000亩土地在这里放着没人耕种也不是个事儿。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把这1000亩土地租出去,租给附近的农民。当然这也要一个人具体管理。

   他觉得以庄三勇憨厚老实的外表,足以和这些农民打成一片,获得这些农民的信任,当然庄三勇那奸商一样狡猾的内心,又可以保证自己不会吃亏。

   就这样,五百分之三的食邑已经确定好了。下面就要准备那五百分之四百九十七了。当然黄伯玉也没想着把剩余的食邑一次性就挑够,即便是把这个黄家庄子的人全部挑为自己的食邑,那也是远远不够的。毕竟这个黄家庄子一共也就100来户人,而自己的食邑名额可是有着500户呢。

   当然对这村子里的人来说,如果能够作为黄伯玉家的食邑,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因为这意味着他们不用再给朝廷交租税了。

   但是对于黄伯玉来说,却并没有这么热情。即便是要收食邑,也不是这么个收法。生米恩斗米仇,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伟大英明的太祖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凭什么强行的捏合在一起的食邑和他附属的贵族之间,就一定能够建立起水乳交融的牢固关系呢?

   黄伯玉觉得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也是太有些理所当然了。要知道食邑,那可是相当于家人一般的存在。在主家有危难的时候,食邑要能够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而实际有困难的时候,主家也会竭尽全力的帮忙。

   而眼前的这个庄子,虽然叫做黄家庄,但是这个黄家庄子与黄伯玉没有丝毫的关系,甚至于江夏黄家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不管是黄伯玉还是黄军看他们都不认识。如果非要说两者有关系的话,那么都有一个黄字。

   但是就一个黄字能把两者的心捏合在一起吗?黄伯玉姓黄,黄药师也姓黄,黄狗也姓黄,黄鼠狼还是姓黄,可是你能说他们都是一个黄字吗?是不是因为都姓黄,路上跑的黄狗看见黄伯玉就不会咬?这个世界上的黄鼠狼也因为黄伯玉姓黄就不会偷吃黄伯玉家里的鸡?

   可能吗?

   所以黄伯玉选择性的忘记了前面这个庄子的名字。

   然而黄伯玉忘记了,庄子里的村民倒是没有忘记。他们两个刚走到庄子附近,就看到一个半大小子,十四五岁的样子。那少年看了黄伯玉一眼,立刻朝着村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喊着,“贵人来了,贵人来了。”

   于是很快村子里就跑出来了一大群人,大大小小上百个,显然都是各个家庭里边的家长。

   黄伯玉虽然出生农村,但是他对于城乡交界处的农民一直没有多大的好感。这些人因为距离城比较近,所以往往以城里人自居,最不行也是城边人。这让他们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尤其是在面对其他的农民的时候。而面对着城里人,他们却又有一种自卑感,这种自卑感,被压抑到一定程度,就开始在农村人面前刷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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