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穿越之我竟然成了赵高

第一百零六章 两年之后

  少年使劲吸了吸鼻子,站了起来。

   百里流沙望着少年的背影,歪了歪头:

   真是奇怪,秦始皇,似乎是很讨厌吕不韦呢。

   这么说来,难道以后吕不韦不会是赵政的助力?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吕不韦,就将是百里流沙来到先秦时代的第一个变力。

   ——尘华君,以及赵高原本的身份,因为百里流沙身在其中,算不得什么变力。

   百里流沙眯了眯眼睛:

   如果吕不韦不会是赵政的助力,而是转而站在赵凝那一边的话。

   对于赵政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阻力。

   那么,他是不是要考虑着,将这个极大的阻力,扼杀在摇篮呢?

   毕竟,如今,可不是他吕不韦最辉煌的时候。

   百里流沙看着赵政远去的背影,忽然听到了赵政的声音:

   “还愣着做什么,快点跟过来。”

   百里流沙“哦”了一声,快步走到了赵政的身边。

   赵政瞥了一眼百里流沙,心理想道:

   个子长得这么小,智商也不怎么高。

   以后,估计得被人欺负死,就算是有尘华君那头饿狼护着也没有用。

   不过,也好在刚刚那小孩没有表现出什么旁的心思。

   不然,他在用完这个小孩之后,可不会对这个小孩仁慈。

   两人走了一会儿,赵政忽然出声:

   “尘华君,蒙骜上卿与吕不韦一同出征,如今吕不韦回来了,尘华君应该也快回来了吧。”

   尘华君如果快回来的话,那么,他就有时间,好好观察他在秦国,将要吞掉的第一块肉。

   小孩笑了笑,道:

   “不是的,我父亲可能还要在函谷关外待两年。”

   “哦?为什么?”

   赵政疑惑地问道。

   难道这尘华君,虽然在很久之前,有着凶狠的名声。

   但其实内地里,他是一个极其忠诚的人?

   知道在咸阳城势大,惹君主不喜,便带着自己的势力,远离咸阳,去到边关,替君主守卫疆土?

   赵政在心理顿了顿。

   便又听到小孩说:

   “因为现在咸阳不太平呀。

   我爹也很怕一不小心,就被灭了门。

   所以,就躲到边关去喽。”

   说着,小孩停了停,看了一眼赵政,又道:

   “咸阳的势力,我父亲已经发展到了极致,但是,边关,还有一片广大的天地呢。”

   赵政听到此话,震惊地看向小孩。

   在不久之前,他还觉得这小孩是无害的。

   可是,如今小孩却说出这么惊人的话:

   ——他到底明白,他说的这些话,代表着什么吗?

   一个年仅七八岁的小孩,能够将秦国的势力划分,看得如此透彻。

   还说着什么,他父亲在咸阳城中的势力,已经到达了顶峰。

   所以,才去边关,发展新的势力……

   他尘华君,有了咸阳城的滔天势力还不够么?

   竟然还想着,去到边关,吞下新的势力。

   ——他尘华君胃口这么大,到底是想做什么?

   赵政震惊地看向小孩,眼中闪过一抹复杂:

   是这小孩,年纪太小了,说话没有心机。

   还是……

   这小孩不知道他父亲做得这些,代表着什么。

   所以,才毫不顾忌地将这些告知于他?

   是了,这小孩毕竟年纪太小了,如今才七岁……

   额,十岁的年纪,和七岁的年纪,其实应该是区别不大的吧?

   赵政又看了一眼百里流沙,不过,此时,赵政已经收起了眼中的震惊与复杂。

   但是,随后,小孩又说了一句话,让赵政彻底地有种想和百里流沙谈谈,来试试这小孩深浅的感觉:

   “公子,现在六国打仗,靠得,可全部都是军队呢。”

   所以,在咸阳城霸占一个位置,将来是站不住脚的。

   之前的尘华君之所以能够在秦国有着极高的地位,是因为当时的秦昭王支持。

   没有多加打击。

   如今换了一个君主。

   没有君主愿意朝中出现一个极强的,自己掌控不了的势力。

   所以,即使是如今强势如尘华君,但那又怎样呢?

   等秦庄王站稳了脚跟,有了新宠,尘华君很快,便会失去往日的荣光。

   这里是秦国。

   没有繁华超过三代的世家。

   只有忠心替君主卖了几代人性命的仆臣。

   而偏偏,他尘华君对那个登上君主位置的人,颇有些微词。

   不愿意成为那样一个仆臣。

   因而,尘华君离开了咸阳,去了函谷关屯兵。

   想到日后,几场战争打下来,或许尘华君的势力,要比如今更胜。

   赵政心里,不禁微凉:

   尘华君他们这一对父子,真的只是想当一个臣子吗……

   百里流沙见赵政表情有些异样,仰起了头,看向赵政的脸,少年老成地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拍了拍赵政的背,道:

   “唉,走吧。”

   至于叮嘱赵政不要想多了,或者一再许诺,对秦国的王位没有想法,不会伤害赵政之类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