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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真凶自首案(三)

迷案缉凶之破疑 黑龙马 2065 2024-05-30 16:30

  市局刑侦支队长办公室

   一夜之间,张梨花母女三人满门被杀。这是极端恶『性』的杀人案件。

   江淮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现场勘验笔录无比详尽。同时,各种“刑侦大神”的讨论记录也留存的非常完善。

   比如:警方勘验时发现厢房被从外面挂上了锁,门上有血迹。警方打开房门,发现张梨花在房内被杀害。

   从张梨花死前的姿势和屋内没有翻动的痕迹,警方推断:在整个凶杀过程中,张梨花没有发现凶手的任何行径,而且凶手是特意跑过来将张梨花杀人灭口。

   姐妹两浑身血迹,均下体**,头部血肉模糊,已经看不清面孔,不过从姐妹两人都检出了男『性』精斑痕迹,证实姐妹两死前受到了强bao。

   堂屋内有燃烧后的灰烬,显然凶手是想毁灭掩盖涉关他的证据,这再一次证明这是一起熟人作案。凶手和被害人不仅认识,可能还比较熟悉。

   灰烬中发现半片存折,其上信息显示:姐妹家在银行拥有一笔五万元的存款。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存款,不过从凶手将存折焚烧这一点看,显然凶手放弃了这笔钱。

   另外,姐妹的房间和堂屋被凶手翻动的很厉害,不知道凶手抢走了多少财物。

   警方在现场提取一枚残缺的指纹,但是在指纹库内没有找到相似的指纹。

   警方了解到,案发当天没有过路的司机停靠在张梨花的家中,张梨花家中也没有外来人进驻。

   警方根据现场痕迹综合研判,凶手范围大致锁定在梨子村内。

   警方使用了警犬进行追踪。虽然经过了暴雨,而且时间隔的比较久,但梨子村不大,人员较少,训练有素的警犬依然凭借气味追到一户姓李的人家。

   在李家发现一条裤子,裤子上有血,裤子属于一个叫李奔放的年轻人。

   在李奔放的住处,发现他家的墙上有一道歪歪斜斜的字。根据字体距离床的高度,推断是李奔放本人坐在床上写的。

   字体很潦草,显得书写者情绪很激动,内容是:“我爱你,王二妮,我不想死……”

   至此,李奔放作为最重要的嫌疑人进入警方侦查视线。

   警方一方面将相关证物提交省公安厅进行技术鉴定,一方面重点围绕李奔放展开了大排查。

   村内人证实,案发前一天,李奔放还在村中,案发后,人就再也没有在村里出现了,无人知道李奔放的去处。

   两天后,指纹鉴定结果出来了。在警方的指纹库内没有找到相似的指纹,警方判断犯罪嫌疑人不是惯犯。

   这个判断紧接着带来一个难题:如果凶手不是惯犯,凶手又为什么能制造如此血案,凶手的犯罪时心理素质为什么如此稳定?

   第四天,血『液』检验结果出来了。经检验,证明裤子是李家儿子李奔放的,而裤子上血迹就是姐姐王大妮和王二妮的血。自此,警方锁定李奔放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李奔放突然消失这个迹象,警方判断李奔放是畏罪潜逃,江淮市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了通缉令。

   通缉令发布的第二天,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五天,李奔放突然来到江淮市公安局自首,声称自己杀死了张梨花、王大妮和王二妮。

   李奔放到案后,警方展开紧锣密鼓地讯问。

   李奔放交待:自己平时本分老实,虽然自己与王二妮年龄相差八岁,但自己和王二妮一直在偷偷地谈恋爱。

   虽然两人的感情很好,但是到了两人谈婚论嫁时,张梨花却说李奔放人没本事,家里也不富裕,怎么也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并强行勒令王二妮离开自己。

   王二妮迫于母亲的压力,向李奔放正式提出了分手。李奔放认为王二妮背叛了自己。

   在那个夜晚,怀恨在心的李奔放趁着风雨,再次前去王二妮家,请求与王二妮复合,但再次遭到王二妮的拒绝。

   激情之下,李奔放没有控制住情绪,将王二妮杀死,然后杀死了她姐姐和母亲张梨花。

   ……

   案件到了这里,凶手已经自己承认杀人,现场也找到了证物,似乎可以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在所有人皆大欢喜之时,一个警官提出了不同意见,这个警官就是当时的案件承办警官邵鹏。

   虽然隔着十五年,虽然只是发黄的案件讨论记录纸上寥寥几笔的记录,但我仿佛看到了当时狭隘的警局会议室内,一个年轻人据理力争时地慷慨陈词。

   邵鹏全程亲历了对李奔放的讯问,在案件讨论中,是主发言人。

   邵鹏认为:在讯问中,李奔放详细解释了杀人动机,但是李奔放说不清楚杀人的细节,也不知道是使用什么凶器杀死王二妮的。

   李奔放一直坚持供述自己是用手掐死王二妮的,这与现场勘验明显不符;另外,对于王大妮和张梨花的死,李奔放也说得驴头不对马嘴。

   ——邵鹏坚持认为,李奔放是在撒谎!

   在办案粗糙的年代里,能够找到嫌疑人,本身就是巨大的胜利,更何况是认证物证这么完美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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