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悬疑灵异 迷案缉凶之破疑

第四百一十二章 迷案重重(十一)

迷案缉凶之破疑 黑龙马 2114 2024-05-30 16:30

  江淮市某小区

   雷霆下了出租车,看到一户窗户依然亮着灯,嘴巴不由自主地咧起来。

   这种有人等的生活,真好。

   雷霆熟门熟路地打开房门,轻声轻脚地换鞋,他想给她一个惊喜。然而,细微的声音也没有逃脱她敏锐的耳朵。

   “你回来了?吃饭没有?我给你下面吃?”慕容烟的话就像轻柔的烟。

   “喝过牛肉汤了,老陈家的牛肉汤,还是我们小时候的味道。”雷霆换好鞋子,站在门口,张开手臂,作出拥抱状。

   慕容烟羞涩地走到雷霆面前,转过身去。

   雷霆嘿嘿一笑,从慕容烟后面,将她牢牢地抱在怀中,埋首在慕容烟的秀发间。

   “去洗澡吧?”停了一会,慕容烟轻微地扭捏下身体,轻声道。

   “好!”雷霆中气十足地答应,似乎刚才短暂的拥抱让他恢复了无穷的精力一般。

   ……

   洗完澡,走进客厅的雷霆发现慕容烟正在不断地忙碌着。

   “这套衣服,你穿试试!”慕容烟说。

   “那套还好好的呢!怎么又给我买衣服?”雷霆见慕容烟将自己穿过的衣服胡『乱』收拾起来,说。

   “不好。这件衣服带着……带着……血腥味,我不要你穿。”说着,慕容烟将换下来的衣服装进一个袋子,随手扔到角落。

   “试试这件吧。你穿起来,一定,帅!”慕容烟满眼的都是小星星。

   “嗯……”雷霆如同提线木偶一般,任由慕容烟摆布。

   等到雷霆穿好衣服后,慕容烟围绕着雷霆转了两圈,惊喜地说:“真好看,真好看。”

   ……

   夜渐渐深了。

   “晚安。”

   慕容烟轻轻在雷霆的额头一吻,然后慢慢走向卧室。

   “晚安。”

   看着慕容烟柔美的背影,雷霆一动不动。

   ……

   “要把最美的东西,留在最美的时刻——”

   想到这句话,雷霆心里就美滋滋的。

   “只要报完仇,了却她的心事,就立刻和她去美国,然后,结婚、生子,厮守一生……”雷霆裹紧被单,靠在书房的单人床上,美美地想着。

   ~~~~~~~~~~~~~~~~~~~~~~~~~

   江淮市云鼎别墅临时会议室

   朱培培所在的技术组任务是最重的,他们不仅要监控别墅的四周,防止凶手再次前来暗杀,而且根据我的要求,他们还需要对甄淮进行全天候的监控。

   “怎么样了?”我问。

   负责监控的民警无奈地回答:“这家伙也不睡觉,一晚上,走来走去,嘴里嘀嘀咕咕个不停,不过,声音太低,我们听不清楚。”

   不用过多解释,监控画面上,甄淮正穿着睡衣,在卧室内来回走动,脸『色』时而狰狞,时而犹豫……

   “能搞清楚他在嘀咕什么吗?”我问。

   “技术解析后依然不是很清楚,但是勉强可以辨认诸如‘天宏……’、‘万……’、‘阴魂……’之类的。”朱培培一边调制着软件,准备放录音给我听。

   我摆摆手,示意不用了。

   我的举动让李传宝、王哈维等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搞不清楚我千叮咛万嘱咐要求对甄淮监控,此时怎么又不需要搞清楚细节了。

   “到底咋回事?你是不是明白什么了!快说,憋死人了!”李传宝是暴脾气,率先开炮。

   好吧,认识李传宝这些年,我深深地知道,不满足李传宝的求知欲,是不行的。

   “让我们重新梳理一下线索……”我走到黑板面前,写下第一个词:“沈默”

   “沈默死于胰岛素,他的死亡现场出现了霍达,由此我们得到一个结论:沈默之死和霍达脱不开关系!”

   “霍达和沈默之间最大的联系点是李大亨,李大亨死于人为火灾……”我在黑板上写上“李大亨”三个字。

   “李大亨和沈默结仇是因为他的儿子李潇死于车祸,而这场车祸的出发点是一处带有坑洞的采石场!”我说。

   “李大亨本人是从事文物方面工作的,他本人就是考古学和文物鉴定学的专家!”

   “神秘凶手给甄淮送来了一个青铜灯盏文物——虽然这是赝品——但他代表的是文物,而甄淮看到这个青铜器的表情,你们也看到了——那是相当得精彩!”

   “下面是重点了,我要开始提问……”我敲着黑板说。

   “第一,当年,李潇和沈默在运输什么?或者换个问题,当年的坑洞内是否有其他东西?”

   “第二,霍达铊中毒,是谁下的毒?霍达为什么不主动治疗?”

   “第三,霍达涉嫌数额巨大的特情费贪腐,那么这些钱去哪里了?或者说,霍达交给谁了?”

   “第四,甄淮在本案中到底是什么身份?只是被害人吗?”

   我的问题让每个人感到窒息。

   “第一个问题,结合今天发生的事情,你是不是想说,当年坑道内难道藏的是文物?而青铜灯盏就是当年的文物之一?”李传宝尝试着回答。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