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悬疑灵异 正反都市

第二十四章 陈老板的目的(2)

正反都市 大鱼喜欢浪 2126 2024-05-30 16:34

  沃日!那怎么办?

   程金鹏有些焦躁,到现在他还没理清楚这其中所有的关系。

   也可能是穿越过来后,睡眠不好脑子跟着不灵光了。

   那边又开始催促,周司赶紧压着嗓子快速说:“你们去捞尸,我和王临跟着去祠堂。记住,千万不能在死人,或者你想办法把捞尸的事拖一拖。”

   “好,我记住了!”事到如今程金鹏也只能点头.

   去捞尸的有专人带队,至于绑架捞尸人的,则是领头亲自带队。

   这领头生的精瘦,走起来路来一步三晃,脚下虚浮的不行。在观他混浊萎靡的眼睛,周司猜测这人弄不好有吸食大烟的恶习。

   又招呼两人给了周司和王临一人一把大刀,领头的振臂一呼:“走着!”

   十几人的队伍就此出发,杀气腾腾奔往来时的祠堂。

   唐妍等人怎么也没想到周司会回来的这么快,原本他们在收拾的差不多后,打算和袁老头一起去河边看看。

   脚还没踏出祠堂的大门,祠堂的大门外就有人提刀喊:“杀进去,活捉袁老鬼。”

   “杀啊…”

   十几个狗腿提刀浩浩荡荡冲了进来,正好迎上提着扁担的袁老头。

   袁老头见状,二话不说将扁担横在身前,厉声质问:“怎么的,这是干嘛?”

   “嘿嘿,你说干嘛!”领头歪嘴邪笑一声:“动手!”

   周司和王临见状,则悄悄把祠堂的大门给关上了。

   这是两人路上商量好的,跟着领头绑架捞尸人那是不可能的,为今之计可以暂时把这十几个蔫了吧唧的狗腿给控制住。

   守村的袁老头身上带着功夫,他把一条扁担舞的虎虎生风,一时间那些狗腿近身不得。

   领头的见状也不着急,躲在暗处的他脸上带着得意,悄悄从怀里摸出把老式的短枪。

   “如果你敢开枪,我就把你的手切下来。”

   闪着银光的匕首悄无声息紧贴上领头的手腕,领头的手一抖,忙颤巍巍的松开扣在扳机上的手指。

   回头看,他见是周司,大惊道:“兄弟,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叫你的人都停手。”周司眼中闪着冷光道。

   这…恐怕不妥吧。领头的脸上闪过一丝为难,看的出他是在惧怕陈老爷。

   是么?周司将压在领头手腕上的匕首往下压了压,领头的立刻朝院中嘶吼:“都给我住手,都特么给我助手!”

   十几个狗腿看到领头的被威胁,立刻整齐划一丢掉手中的家伙,乖乖站到了一边。

   袁老头到底是年纪大了,舞完棍子的他,喘着粗气踉跄着退到了棺材边。

   唐妍见状赶紧跑过去将他扶住,而眼镜和暴躁大汉则小跑到周司身边,神情紧张的问:“怎么回事?”

   周司看了他们一眼,转而将按在领头手腕上的匕首,移到了他脖颈的大动脉上。

   “好汉,好汉饶命啊!”领头带着哭腔求饶。

   “饶命可以,现在我问一个你答一个!”

   领头急忙拼命点头,道:“好汉尽管问,尽管问。”

   “第一个问题,那个小柯是不是陈老爷杀掉?”

   “这…我….”领头的又开始犹豫。周司见状,把按在他的脖颈上的匕首小小往下划了划,一道红色印记立刻往外渗血。

   “我说,我说,是陈老爷杀的,亲手杀的。”

   “为什么杀她?”

   “不知…好像是为了炼什么…炼什么功法吧?”

   功法?周司一挑眉,不待他问。

   靠在一边的袁老头踉跄几步走过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大声质问:“什么功法,快说。”

   周司又将匕首往下划了一刀。

   “我不知啊…我也是听说的…听他们说陈老爷练武伤了根本,好像活不了几年。然后有人就给陈老爷出主意,用什么功法练成了就可以长生不老还是怎么的。”

   “那派人捞尸是?”

   “这个我知道,明面上是派人捞尸,实则是给小柯那鬼丫头送男人。据说在吸几个男人阳气,小柯就会变成彻底厉鬼…”

   糟了!

   听的认真的袁老头面色一变,松开领头人就急急忙忙的开门。

   开了门他又急匆匆朝河边飞奔。

   “我好像明白了!”周司略有苦涩的对唐妍说。

   “先别管那么多了,先去河边看看吧。”王临催促。

   唐妍若有所悟,其他人仍是一头雾水。周司也来不及解释,招呼人将领头的绑住,剩下的狗腿则全都赶到祠堂,然后将祠堂反锁。

   做完这一切,他才挥手道:“先去河边,不能在死人了。”

   祠堂到河边并不远,等周司带着众人匆匆跑过去,发现袁老头正在火急火燎的脱衣服。

   看到周司,袁老头有些焦急的指着河面道:“他们在那儿,得赶紧让他们回来。”

   昨晚众人来时也没细看,现在顺着老头所指看,静静流淌的颐河河面竟有几十米宽。

   而此时此刻,在河面正中的位置,有三艘小船在缓缓漂流。

   “没有其它船了么?”周司问。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