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八零:丈夫在城里娶妻,我嫁军官

第12章 姐姐,你也被卖给傻子当媳妇吗?

  许以安说,他愿意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她回去,肯给姜家所有人下跪磕头认错。

   保证以后再也不偷东西,乖乖听话做好保姆本分内的事情,他今天就不送他去派出所。

   南初直接拒绝了。

   姜玉华的那双皮鞋是在商场购买有收据,查证确定是三十五块一双,金额不大,双方和谈就行,但她不配合,所以被拘留十五日。

   她被关了起来。

   许以安走之前复杂地看了她一眼。

   他说,他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变得这么不听话,希望她在拘留所里好好改造,要不然就把她送回乡下。

   他想。

   她很爱他。

   为了不离开他。

   以后肯定会听话懂事。

   可是他忘了,南初是人,不是宠物。

   她已经不爱他了,自然不会一味的听话,特别建立在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上,她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最重要的是这里已经不是偏僻的农村,这里是她熟悉的大城市,她有脚会自己离开,也能找到求生的路子。

   许以安一走,南初报了案。

   说自己在六年前被邻居联合人贩子拐卖,卖到偏僻的农村,给一个植物人冲喜,而买家就是刚刚那个人的母亲。

   于是,她从犯罪者,成为受害者。

   公安问她为何现在才报案。

   她解释,她被卖到的地方是偏远农村,没钱,也不认识路,说的话也没有人相信。

   通过调查,她确实是京都人,却并没有人前来报失踪,便打电话通知她的父母来一趟,对方表示忙,没空,让她自己回家。

   无奈。

   公安只能送她回去。

   南初父母都是医生,平时很忙,不在家,所以当她重新回到医院职工房的时候,迎接她的是她的妹妹,南婉。

   南家真千金。

   当年就因为她,南初被赶出家门。

   南婉看到南初被两名公安带回来的时候,那水汪汪的大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和惊慌,但一下秒却恢复成和颜悦色的模样。

   很惊喜的喊道,“姐姐,你离家出走六年,终于舍得回来了,要是爸爸妈妈知道了,他们肯定会很高兴。”

   “都怪我不好,当年要不是我摔坏姐姐的英雄牌钢笔,姐姐也不会离家出走,我后来才知道那是沈哥哥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南婉口中的沈哥哥,叫沈贺然。

   他是南初的未婚夫,其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书香门第,祖辈是共所以在六七十年代平安无事,与南家是世交。

   “爸妈在家吗?”南初问。

   南婉摇了摇头,“爸妈不在家,这个点他们在医院上班,”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两个公安,弱弱地问了一句,“是姐姐做了什么坏事吗?”

   “不是。”公安回答。

   “哪是?”南婉眨眼,很是好奇。

   “你姐姐六年前被人贩子拐卖到偏远农村,现在才回来报案,我们需要你父母确定她身份。”公安如实回答。

   “啊,姐姐被人贩子拐卖到了偏远农村,好可怕啊。”南婉吓的小脸惨白,“我听说,好些女孩子被卖去给傻子当媳妇。”

   “姐姐,你也被卖给傻子当媳妇了吗?”她像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说话的话语天真无邪,让人感觉不到恶意。

   但南初却在南婉眼里看到转瞬即逝的欣喜,是她错觉吗?这个妹妹自从被爸妈带回来,就表现的柔柔弱弱。

   像瓷娃娃一般,得小心呵护,否则一碰就得掉金珠子,喘不上气,说是从小养在农村,身体不好导致。

   爸妈说,当年如果不是他们抱错了孩子,他们亲生女儿不会代替她吃这么多,所以,他们恨她,恨不得她去死。

   可惜,那年冬天她没冻死,她回来了,他们肯定会很失望吧,明明是很伤心的事,但南初却不难过。

   估计是最近打击受多了,有些麻木了,亦或者她不爱他们了,所以不在乎了,她现在唯一在乎的是陆霄骁。

   不管他在哪。

   她都要找到他。

   在此之前,得摆脱许以安。

   茫茫人海寻人极其困难,她得赚很多很多的钱,才能在全国报纸上、电视台、广播台登寻人启事找他。

   “姐姐,你生气了?”

   见她不说话,南婉金豆子都流出来了,“我不是故意说你有一个乡下傻子丈夫的,我一定帮你隐瞒,我不会让沈哥哥知道。”

   “那样的话。”

   “你还是可以嫁给沈哥哥。”

   “可是你嫁给沈哥哥,那你乡下的傻子丈夫怎么办?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抛弃他,他就娶不到媳妇了,好可怜。”

   “花钱娶媳妇,媳妇却跑了,那他们家岂不是断子绝孙,姐姐也太狠心了,我要是姐姐,既然嫁给他们家,肯定给他们生了儿子再回来。”

   南初送了她两个字,“有病。”

   有病的南婉哭的更伤心了,因为姐姐骂她,说明不喜欢她,她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眼睛和鼻子都通红一片。

   爸妈回来。

   正好看到这一幕。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