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元始源灭

第七十五章 拜师

元始源灭 占开 2121 2024-06-01 17:16

  这次天元的举动反倒在云芸的意料之中,所以她依旧安静的坐在那里,淡定的看着天元,等着天元发问。

   天元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云芸,内心已翻起滔天巨浪。

   “这,怎么可能?”

   “太阴之体,是无法修炼的。”

   “你是怎么做到的?”

   “你确定是太阴之体?”

   天元自言自语的问出一堆问题。

   因为他太了解,噬元体、太阴体、纯阳体是无法修炼的,他从小做了多少努力,吃了多少苦,所有的方法,能尝试的都尝试过了,要不是机缘巧合到了太古仙境遇到了孝翁,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修炼。

   可现在居然有人告诉他,太阴体能修炼,而且才十岁就已经达到了化极境巅峰。

   这不是在玩他吗,上天故意来折磨他的是吧。

   天元内心一时有些接受不了,来回踱着步,怎么都想不明白。

   这时云芸说话了:“天元哥哥,我知道你在疑惑什么,但是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能修炼,小玲姐还有妈妈是知道原因的,但是无论我怎么问她们,她们都不告诉我,还特地交代我不能把我体质告诉任何人,如果有人问的话就说自己是土性灵体。”

   “太阴为坤,坤属土,说太阴体是土性灵体也没错。”天元终于冷静下来,悠悠的回道。

   “对不起,刚才我是不是吓到你了?”天元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没有,我知道天元哥哥你说过你是噬元体,噬元体与太阴体一样,是无法正常修炼的,所以…”说到最后,云芸有些说不口了。

   “哈哈,也没什么了!”天元苦笑一声。

   “尚云清不是告诉你我现在也能修炼了,只是我能做到这一步,经历了太多的艰辛,所以内心一时有些波澜。”

   “好了,这下,我们两个都有个对外不能说的秘密,那,以后我们相互替对方保密吧。”

   “嗯嗯,好的,我一定会替天元哥哥保密的,就连小玲姐与妈妈我都不会告诉她们。”

   “好,一言为定。”这才是天元最担心的。

   为什么归梦楼一直跟着自己,最后丁玲为啥会同意云芸跟着来,恐怕一是让云芸在外面野一次,锻炼一下她,以后也好让她收心;另外恐怕就是,回去后想从云芸的口中更多的了解下天元。

   如果云芸真把自己是噬元体又能修炼的事告诉丁玲或者幽梦,那很难预料接下来归梦楼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事来。

   毕竟噬元体能修炼,这种事,太过于天方夜谭。

   嗯,确切的说,归梦楼有个极阴体能修炼,至于怎么做到的已是对外不能说的秘密,那如今再出个噬元体,难免他们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对于云芸能不能替自己保密的事,既然她说了,从天元这么多年的阅历来看,还是相信她能做到的。

   有了这件事的铺垫,天元决定同意云芸拜师。

   毕竟云芸身上有太多的谜团了。

   极阴体能修炼先不说,尚云清能在云芸神魂在体的情况下,轻而易举的进入她体内,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那就是他为仙,这点已经分析过,那就只能是第二种情况。

   尚云清与云芸有血缘关系。

   想到这里,天元脑子就更乱了,先不说尚云清的年龄,他不可能有机会从这里出去过,那怎么可能会与云芸的母亲有染呢。

   所以,这个谜团必须的尚云清来解答。

   另外,如果不答应云芸拜师。

   那么他们两个是无法从这里安然的出去的。

   自己也用神魂攻击过洞外的那个怪物,使出全力的神魂一击,也最多让它停顿了一下。

   估计下次它就有所防范,不会再给自己机会了。

   能否从这里安然逃出去,恐怕也只有尚云清有办法了。

   不管从哪一方面考量,唯一的出路,恐怕也只有答应尚云清收徒的要求了。

   反过来说,应该庆幸,尚云清居然想收云芸为徒。

   如果他只是作壁上观什么也不做,那他与云芸早晚会困死在这里,对他也造不成任何威胁。

   “云芸,如果我们想要活着出去,只有尚云清有办法了,看来你得要拜他为师才行。”云芸有些为难的看向云芸。

   “嗯好,我听天元哥哥的。”

   云芸爽快的答应,让天元内心更加过意不去。

   不过他也没多说客套话,只是感激的用手抚了一下云芸的头。

   “喂,尚云清,你出来,天元哥哥同意我拜你为师了。”云芸对着石棺大喊起来。

   “喂,尚云清,你听到没有呀?”

   “喂...”

   不管云芸怎么喊,石棺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天元也奇怪的看着石棺,既然都已经答应了,他还担心什么不成,难道害怕天元使诈故意引诱他出来,想借此制服或者消灭他不成。

   这是云芸突然想到了什么:“哦,对了,我给忘了,他告诉我,如果要同意拜他为师,就让我把精血滴到石棺上。”

   “精血?我懂了,他是想直接订立血誓,这样双方都不能反悔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