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古装言情 快穿:炮灰女配的黑化日常

第235章 网骗系统,倒霉路人(53)

  第三天,微博@尤尤小鱿鱼发布了一条博文:

   “大家好,我是选手尤婴宁。”

   “这些天,关于本人的多种不实传言在网络上发酵,给我和身旁的家人一直造成了许多的精神困扰。”

   “为了解决这件事情,我联系了其中几位爆料的男性受害者,获取了足够的证据链,并且通过警察同志们的帮助成功锁定了与受害者网聊的‘我’。”

   “不,应该夏同学。”

   “抱歉,夏同学,没想到以这样的方式认识你。”

   “如泥虫窥探着她人人生,却试图也将她人染上污秽的你。”

   “让我一开始产生了迷茫不解,不明白你为何要将一些罪恶栽赃在‘尤婴宁’这个路人的身上?”

   “但是您的男友——段某人的爆料,才让我明白了你们的恶意和诋毁、漠然和自大,是滋生出这起事件的全部因果。”

   ......

   “而接下来的事情我已经全权交给了警察和律师进行处理,十分感谢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帮助我的粉丝朋友们,后台我已经收到许多营销号的造谣博文截图,接下来也会一一起诉。”

   “而且,我从不记得我何时委托原队长退赛一事。”

   “我自己的职业生涯、我自己的人生征途,不需要任何人替我做决定。”

   “即便是恶意的荆棘割破躯体,诋毁的重锤击碎灵魂。”

   “哪怕苟延残喘,哪怕步履维艰。”

   “我,亦一往无前。”

   ......

   博文下面有十几张图片,整条证据链是警察通过受害者转账的账号,锁定了使用者的银行卡和相关注册信息,并且同时联系了多位受害者,确定了与他们联系的都是同一人注册的账号。

   该账号和银行卡同在一名叫夏月月的女性身上。

   警察通过户口信息走访和租赁合同的查询,找到了夏月月本人。

   *

   “你们是谁啊?!”夏月月看到了外面穿着几个警察制服的男性,还未来得及反应就看到她面前的警察举起了证件。

   “请问您是夏月月吗?”

   “我...是啊。”夏月月并不知道眼前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听到她答应了,警察就开口说了原因:“现在有人报警说你涉及一件诬告陷害案件,请跟我们回警局。”

   “什么啊。”

   “你们别拽我。”

   “救命啊!!有人伤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啊!!”

   几名警察将夏月月控制在了警车内,一名年轻的小警官也叹息道:

   “怎么看着挺干净的一个小姑娘。”

   “家里怎么像一个垃圾场?”

   他又想到刚才房间里满屋子的外卖和饮料瓶,简直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见到的邋遢场景。

   “这就是,人不可貌相啊。”老警官随后说了一句,便上了驾驶座。

   .....

   到了警局之后,夏月月的抵抗行为十分强烈,中途甚至有想跳车的迹象,警察没办法便直接给她上了手铐。

   待到夏月月坐在了警局内的椅子上,依然是大吵大闹着:

   “你们给我松开!”

   “凭什么抓我,我什么都没做过!”

   “你们知不知道我是谁?!”

   ......

   旁边有因为打架斗殴的两个黄毛青年够着头看热闹,此时因为这出闹剧也暂时的冰释前嫌了:

   “那妹子长得好眼熟啊,是不是在哪见过?”

   另一个人眯起眼睛:“我艹,我也觉得,我感觉她长得好像那个....”

   “好像那个....”

   “尤尤!”

   “尤婴宁!”

   “参加Fairy-One的那个妹子,我看过她的比赛,最近不是好多男的来爆她的料吗?”

   两个人同时认出了夏月月的那一张脸,但是随后其中一个男性又认出了区别:

   “但是我怎么觉得她似乎比尤尤要矮一些,丰满一点?”这名黄毛青年感觉有些不对,自言自语道。

   “是因为节目都有PS吗?”

   “应该是吧,快快快,赶快拍下来,这样的名人回头咱们发到网上估计得火一把。”

   “对啊,让我拍个视频哈哈哈哈。”

   ......

   这两个拍摄了视频和照片的小混混,因为打架斗殴在看守所待了3天,等到他们出来的时候,恰巧是婴宁发布博文的那一天。

   微博上的热搜,前几名分别是:

   #尤婴宁回应#

   #夏同学#

   #夏同学 段某人#

   #战队队长私自宣布退赛该如何处罚#

   .....

   这两个人立刻搞清楚了此时的情况,便直接上传了在警局拍摄的照片和视频, 正如他们所愿,一头雾水的粉丝们和玩家们立刻将这个视频炒上热门。

   “尤婴宁?”

   “这在警察局闹的人,不是尤尤吧?”

   “怎么长这么像?但是真的不是尤尤!我去过比赛现场见过尤尤,虽然脸蛋很像,但是尤尤要比这个人高挑很多。”

   “我觉得一点也不像。”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