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听证会之自辩
“现在有请当事人陈长安上台发言。”
主持人说完便退到了舞台的侧幕,目光却紧盯着缓缓起身的陈长安,心里说不出的忐忑,也不知道陈长安这次还能不能力挽狂澜。
从现场的讨论声来看,现在的形势对陈长安十分不利。
不过,陈长安却是一如既往地从容。
在全场的注视下。
陈长安稳步走向演讲台,先将全场扫视了一遍。
不难看出来,以廖启昂为核心的反对派,一个个都很兴奋。也不难看出来,坐在正中间的叶承平老同志,心里好像有些忧虑。
陈长安含笑向叶承平比了一个OK手势,表示没必要担忧。
“咳咳!”
正式发言之前,陈长安先清咳了两声。
等现场安静之后。
陈长安又望向郑晓光,不慌不忙地笑了笑:
“郑律师,刚才你说:我利用市长身份强势夺取身边警员的枪械,涉嫌抢夺罪。我读的书少,你可别蒙我。据我所知,抢夺罪的前提,好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我夺枪的动机,难道是为了占有那支枪?我怎么不知道?”
话音乍落,台下有不少人忍俊不禁地笑出了噗嗤声。
眼看郑晓光郁皱眉头。
陈长安见好就收,无视这个不值一驳的漏洞,直切核心:
“刚才郑律师有句话还是说得很对,我们不能忽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应该尊重法制精神。”
“那么问题也来了。”
“我们制订法律的目的是什么?”
“相信在座各位都可以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解决社会争议、促进公平公正。”
“这一点没有争议吧?”
“那么,我夺枪制止姚涛施暴的行为,其客观层面,是不是在维护社会秩序?是不是在保护公民权益?”
“郑律师,请你起身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犹如一把利剑,直击郑晓波的灵魂深处!它不仅犀利,关键是这个问题它本身就是一个逻辑闭环,它无解!
郑晓光尴尬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起身回道:“我不否认这一点,但是……”
“但是什么?”陈长安追问。
郑晓光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定神回道:“你引发了社会争议,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一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底下,以叶承平为首的支持派又为陈长安捏了把冷汗,这个坑是陈长安自己挖的,也不知道陈长安这家伙还能不能填上。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陈长安突然淡笑:
“郑律师,我先回答你第一个质疑:现在争议的重点,是我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而紧急避险,它属于一条法律术语。当这条法律的裁量尺度出现争议的时候,这是否说明这条法律需要作出更为清晰的司法解释?”
“你解决不了问题,就来解决触发这个问题的人,你这遵守的是哪门子的法制精神?”
这一问,又把郑晓光问得郁推鼻梁上的眼镜。
陈长安笑了笑,又继续说:
“再说第二个问题,你说我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很抱歉,我有点搞不懂你的逻辑,请举例说明。”
郑晓光正色凛然地回道:
“姚涛犯法,应该由法律来裁决。你在他背后开枪,当场将他击毙,剥夺了他受审的权利。这就是破坏公平公正。”
陈长安镇定自若地回道:
“姚涛转身登机时,他确实是背对着我。”
“但他面向的是我老婆韩思瑶,当时韩思瑶被控制在飞机上,双手被反绑在后面,头上罩着黑色头套。”
“根据姚涛的涉恐性质,他上飞机后极有可能会杀害韩思瑶,那我是不是应该想办法阻止他上飞机?”
“我是不是应该想办法将姚涛抓住?”
“以上,是我开枪的原因。”
“同时你要搞清楚一个事实,姚涛,并不是被我击毙!我开那一枪,只是为了阻止他登机、阻止他犯罪!所以我没有打他的要害。”
“也正是因为我没打死他,他翻身就朝我开了一枪,差点让我一命呜呼。”
“然后旁边那几个警员才一起开枪,将姚涛当场击毙。”
“郑律师!”
“现在请你回答我,我在哪个环节破坏了公平公平?请你回答我,到底是我剥夺了姚涛受审的机会,还是姚涛自己不珍惜受审的机会?”
向来能言善辩的大律师郑晓光,又一次被陈长安问得哑口无言。
陈长安失望了皱了皱眉头。
也懒得再理这种败类。
陈长安把目光投向评议团的各位,继续说道:
“紧急避险,这条法律原则具体该怎么解释,你们比我专业。”
“如果你们认为我有罪。”
“我接受。”
“但我希望大家认真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那天畏首畏尾,不夺枪,放走姚涛!现在,你们谁能保证韩思瑶可以活到今天?你们谁能保证姚涛不会制造更多的杀戳?你们谁能保证一定能将姚涛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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